联系电话:0774-5201598/5201698/5228686

音乐学(师范类)
2025年06月16日 09:05

专业名称:音乐学(师范类)

培养层次:本科

学制学位:4年/艺术学学士

选考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培养目标: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师教育发展战略,本专业立足中西部、面向全国,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情怀深厚,具有良好人文与艺术素养,拥有系统音乐专业知识、扎实音乐专业技能、较强音乐实践能力,能够熟练开展以音乐核心素养为导向的音乐教学、挖掘开发本土艺术资源、组织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兼顾管理发展的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的音乐教师。预期毕业五年后,能够成为单位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方面的音乐骨干教师。 

主要课程:

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作曲、伴奏与弹唱、音乐教育史、中学音乐课程设计与技能训练、合唱指挥与排练等。

就业方向:

在中学及相关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学与研究、文艺活动指导及相关组织管理等工作;在音乐培训机构从事音乐创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