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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2017-11-23 09:57  

 

为贯彻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深化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情况

学校全称为贺州学院,部标代码为11838,英文名称为“HezhouUniversity”,学校地址为广西贺州市西环路18号(西校区),广西贺州市西约街169号(东校区)。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工作程序

(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及《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工作方案》,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   

(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   

(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我校提交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信息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三、招生对象

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12号)。   

四、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计划   

人数   

学制   

学费   

(元/年)   

对应中职专业   

对应技工专业   

技能考试地点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0   

4年   

4590   

农林牧渔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加工制造类(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   

交通运输类(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   

机械类(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机床切削加工<铣工>、机床切削加工<磨工>、铸造成型、锻造成型、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数控加工<数控铣工>、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数控编程、工量具制造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装配、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模具制造、模具设计、冷作钣金加工、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数控电加工、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学前教育   

100   

4年   

4200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工艺美术、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教育类(学前教育)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工艺美术、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其他(幼儿教育)   

财务管理   

50   

4年   

4590   

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财经商贸类(会计)   

注:以上为2016年的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五、报名条件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考考生除满足《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7〕78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在2017年已通过我校对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审核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审核已通过名单见我校招生信息服务网站

(二)推荐材料要求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12号)文件要求。   

六、报名安排

(一)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   

经网上报名(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且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对应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28日8:30—17:00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三)现场确认   

广西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第二文科楼一楼大厅。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1.打印的《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考试报名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   

七、考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   

八、计分办法:

考生综合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成绩占4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60%,即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60%。   

九、考试成绩及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5月3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职业技能免试申请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我校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免试(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19日前将获奖证书复印件(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免试申请表(见附表2)纸张材料一份报我校审核,同时在“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上填写相关信息并递交电子版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者,4月25日前将在我校招生信息服务网站公布免技能考试者名单。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联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分数线,将直接列入我校录取名单并优先录取。   

十一、填报志愿

4月28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本校考生及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十二、录取原则

(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   

(二)在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按计划依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标准分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三)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考生如果文化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并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将直接列入我校录取名单并优先录取。   

(四)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我校可以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十三、投档录取及公示

2017年5月8日至9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我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   

我校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10月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zu.gx.cn:8080/zsb/)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十四、正式录取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5月10日在我校招生信息服务网(http://www.hzu.gx.cn:8080/zsb/)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五、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   

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六、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升入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   

(二)通过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一致。   

十七、工作日程安排

4月17日   

至21日   

申请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 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进行考试报名,每个考生报考1所高校1个专业。   

4月19日前   

中职学校报送推荐材料、职业技能免试材料   

各中职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并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寄送给我校(注:报送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我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   

4月25日前   

我校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网站公布。符合职业技能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同时在本校网站公布。   

4月28日   

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28日8:30—17:00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4月29日上午   

文化考试   

8:30~11:30进行文化考试   

4月29日下午、30日全天   

技能考试   

29日下午2:00开始进行技能考试   

30日上午8:00开始进行技能考试   

5月3日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成绩备案及公布   

学校招生信息服务网   

http://www.hzu.gx.cn:8080/zsb/   

5月3日至5日   

填报志愿   

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5月5日   

上报成绩   

将考生成绩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5月8日至10日   

投档录取及公示录取名单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我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在学校招生信息服务网http://www.hzu.gx.cn:8080/zsb/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7月中旬   

录取通知书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9月上旬   

新生报到   

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十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欧老师(招生办公室)0774-5228686(兼传真)   

(二)学校招生信息服务网:http://www.hzu.gx.cn:8080/zsb   

(三)纪检监察室电话:0774-5228685。   

(四)邮寄地址:广西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欧老师收,电话0774-5228686,邮政编码:54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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